盆景艺术大师的评选条件:
1、德高望重,为发展我国盆景事业作出贡献在我国盆景界有崇高威望。
2、从事盆景工作35年以上(如有特殊贡献的可破格)创作的盆景作品技艺精湛,具有鲜明的个人风格,多次在全国盆景展览或国际盆景大赛中获得高奖。
3、为创建或发展本地区盆景风格或流派起决定性作用,是公认的本地区盆景风格或流派的代表人物。
4、对盆景艺术理论有独特的见解,编著出版过优秀的盆景专著。
5、热心培养盆景事业的接班人,部分学生在全国盆景大赛中获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