盆景委员的评选条件:
1、在本地区从事盆景制作艺术活动10年以上,起积极推动作用,有一定群众威望,艺德高尚,淡薄名利,不以盆艺活动营私,为群众所拥护者。
2、盆景研究成绩显著者;
(1)盆景作品在省展获一等奖多次或在全国评比展览一等奖者(或虽未参展获奖,但拥有代表作五件以上,具有同等水平为评选组所认可者);